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岗位、团结奉献,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汇聚爱校荣校的强大合力,根据《山东建筑大学荣誉体系建设工作暂行规定》(山建大党字〔2018〕21 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山东建筑大学十佳工作者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客观公正、按照《中共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优秀单位评选及表彰暂行办法﹥等工作规范的通知》(山建大党发〔2019〕33号)中《山东建筑大学十佳工作者评选及表彰暂行规定》(见附件1)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十佳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十佳工作者评选推荐表》(见附件2),于8月10日(星期二)前,各单位将评选推荐表和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djzursc@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姬荣荣 联系电话:86361200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十佳工作者评选及表彰暂行办法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十佳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