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职能范围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0 浏览次数: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人事政策,拟定学校人事建设规划,规范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设置及调整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相关政策,组织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价、聘任、调配、备案与聘期考核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制定岗位目标责任。

4.负责学校一般师资、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的公开招聘,负责人员调入、调出、军转安置以及辞职、辞退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学校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的岗位聘任、调配与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学校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省直医疗保险缴纳和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待遇确定工作。

10.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更新和归档。

11.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合同制用工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因私出国人员的政策执行及手续办理工作。

15.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审核、审批、聘任工作。

16.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统计、整理和相关报表填报工作。

17.负责各类人事相关证明的开具。

18.负责审核法人单位相关业务。

19.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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