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完善2019年度“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发〔2018〕10号)(附件1,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请教师填报2019年度“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奖励成果信息,并会同科研处进行审核,有关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专利。
二、申报审核要求
由科研处提供《表5-1: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2019年度奖励成果信息表》(附件2),请各相关教师审核确认。其中:
(1)经学院(部)复核,成果信息有误的,请与科研处有关人员联系,进行复核修订;其中:“成果归属学科”、“身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无法认定的选择“其他”。
(2)符合《奖励办法》,但未列入《表5-1: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2019年度奖励成果信息表》中的成果,请成果主要完成人,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报所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相关人员,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经复核确认,增加的奖励成果信息,在《表5-1: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2019年度奖励成果信息表》中原序号下增加行,按“增1、增2……”补充成果信息(字体标红)。
三、材料报送
9月24日以前,各学院(部)将审核确认的《表5-1: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2019年度奖励成果信息表》,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670@sdjzu.edu.cn 。
四、奖励成果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奖励成果信息,由各学院(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科研处复核联系人
联系人:李广惠;联系电话:86361098;
科研处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山建大校发【2018】10号)
附件2.表5-1: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类2019年度奖励成果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