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考勤制度
一、 党员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
二、 党员活动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10:00开始。
三、 党员活动时不得随便迟到或早退,如确有重要事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应主动进行补课。
四、 党员考勤情况将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指标。无故缺勤一次,原则上在党员评议定级中不能定为优秀,无故缺勤两次不能定为合格,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原则上定为不合格。
离退休处直党支部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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