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5-2026-1学期微专业教育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微专业信息
序号 |
所在学院 |
微专业名称 |
微专业 重点产业领域 |
1 |
管理工程学院 |
智能建造管理 |
人工智能应用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 |
智慧生态与农业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装备与系统 |
智能装备控制技术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智能检测与维修 |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 |
6 |
机电工程学院 |
门窗幕墙技术与智慧运维 |
人工智能应用 |
7 |
商学院 |
智能会计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8 |
商学院 |
短视频制作与直播电商 |
数字营销 |
9 |
商学院 |
行政职业能力与素养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10 |
商学院 |
管理强基与素质提升 |
商务贸易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能源与未来材料工程 |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 |
12 |
法学院 |
“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微课程 |
商务贸易:涉外知识产权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公务知识与职业技能 |
职业技能 |
各微专业的招生简章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3。
二、招生方式
微专业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校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①学有余力,对所选微专业领域怀有浓厚兴趣,且有比较清晰的职业规划;
②符合微专业招生学院的招生条件;
③学生原则上只能选报一个微专业,已修读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2.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15日至9月26日,通过新教务系统中“常用功能”→“辅修报名”或者“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板块,查询到所要选择的微专业(辅修学年学期填写“2025-2026第一学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并检查所选专业无误后,点击“送审”,选择相对应专业的审核人后提交送审操作,系统会提交到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额满为止。微专业班级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
三、收费标准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按照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分学期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在培养方案中属于必修课程的学分需收费,收费按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执行(按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微专业学费由学生个人通过学校学费收费系统缴纳,学费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课形式
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具体的授课时间将由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由微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各学期所修课程,并负责组织已录取的学生选课及收费。
五、运行与管理
1.在校生修读微专业课程不能代替主修或辅修专业课程,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所在专业主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参与本人保研排名、不计入学业警示。微专业单独出具课程成绩单,计入学业档案,所在专业主修成绩单不体现微专业课程成绩。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学生正常评奖评优和主修毕业资格,补考与重修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修读,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3.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未修课程学分同比例退费。
4.学生主修专业休学、复学,微专业同步休学、复学。微专业不能单独申请休学。
5.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自动终止微专业修读资格:
①学生微专业学习已达微专业学习年限,但未完成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
②学生主修专业终止学业;
③学生存在其他应予终止微专业修读资格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微专业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智能建造管理 |
纪老师 15165178017 |
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 |
王老师 13589054835 |
智能制造装备与系统 |
王老师 13335163797 |
新能源汽车智能检测与维修 |
郑老师 18905310365 |
机器人工程 |
于老师 13615411326 |
门窗幕墙技术与智慧运维 |
阎老师 13176687887 |
智能会计 |
朱老师 13256772712 |
短视频制作与直播电商 |
石老师 13153010172 |
行政职业能力与素养 |
赵老师 15550000356 |
管理强基与素质提升 |
杨老师 13678806466 |
能源与未来材料工程 |
孙老师 13589035333 |
“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微课程 |
张老师 15650599697 |
公务知识与职业技能 |
吕老师 13626417996 |
关于学校微专业相关的政策等信息咨询,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邢鲁义
电 话:0531-86367226 17854257221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2025-2026-1学期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2:2025-2026-1学期拟开设微专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