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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管理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8:22   来源:    作者:

各院(部)、有关单位:

管理干部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意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听课制度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办字〔2023〕2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学期管理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管理干部

本通知所称管理干部指教学相关部门领导、学院(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学校领导听课另行安排。

二、听课工作安排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教学相关部门领导

(1)教务处、研究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节次。

(2)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3)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负责人,重点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4)学生工作部、团委主要负责人,重点针对通识类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5)工程训练中心主要负责人,重点针对工程训练类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2. 学院(部)党委书记、副书记

主要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通识类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次。

(二)听课时间和结果填报

即日起至6月27日,管理干部自行完成听课任务。每次听课结束后,应于一周内在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录入设置好的听课记录。填报方式见附件1,记录表见附件2。

三、听课要求

1.提前进入教室,完整听一节次课,期间不随意出入。

2.要关注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发展,要关注教学改革重点。听课结束后可直接与授课教师沟通,也可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学院(部)。

3.要把听课和改进工作相结合,通过了解、分析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与管理。

联系人:姚苗苗 联系方式:86361506


教务处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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