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意见》(鲁建大校字[2009]1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4年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招生事
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3 |
法学院 |
法学 |
4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各双学位、双专业的培养方案见附件3。2024级辅修专业新生采用2022版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校内全日制2023级普通本科生,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①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②符合辅修专业招生学院的招生条件;
③学生每人只能自愿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④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于7月19日至7月21日,通过新教务系统中“常用功能”→“辅修报名”或者“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板块,查询到所要辅修的专业(辅修学年学期填写“2023-2024第二学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并检查所选专业无误后,点击“送审”,选择相对应专业的审核人后提交送审操作,系统会提交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额满为止。
3.录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文件精神,各招生学院可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选拔,控制辅修专业规模,同一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招收辅修学生不得影响对主修学生的正常教学。2024年辅修各专业招生备案数详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按照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分学期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在培养方案中属于必修课程的学分需收费,收费按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执行(按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辅修学费由学生个人通过学校学费收费系统缴纳,学费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课形式
辅修专业教学形式可根据学生人数多少由开课学院安排。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各学期所修课程,并负责组织已录取的学生选课及收费。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主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前提下,达到辅修专业毕业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在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前提下,如果符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主辅修两个专业授予不同学位类别的,可申请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5号文件精神,凡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时间与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时间一致。从2022年开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辅修专业学位证书不再单独发放,辅修专业学位信息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
3.学生需同时达到主辅修专业毕业条件方能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学生需同时符合主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方能授予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信息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主修专业先于辅修专业毕业并授予主修专业学位的,不再发放辅修专业证书,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也不再标注辅修专业学位信息。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无论是否达到辅修专业毕业条件,都不得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无论是否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都不得颁发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学生如果未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可由学校发给写实性辅修证明。
六、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原则上基本修业年限不得长于主修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
七、招生学院报名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KXⅡ218 王老师 86367071
法学院: WW317 申老师 86361166
外国语学院: WW214 张老师 18953179102
管理工程学院:BG506 周老师 86361885
附件1:2024年各辅修专业招生备案一览表
附件2: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
附件3: 2022版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二O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