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山东建筑大学本科生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意见》(鲁建大校字[2009]12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19年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招生事
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3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4 |
商学院 |
会计学 |
5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6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7 |
法学院 |
法学 |
8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各双学位、双专业的培养方案见附件3。2019级新生将采用辅修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校内全日制2018级普通本科生,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1.申请条件
①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②符合辅修专业招生学院的招生条件;
③学生每人只能自愿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④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持本人学生证和《山东建筑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学习申请表》(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于6月20日之前到相应招生学院报名。
3.录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 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文件精神,各招生学院可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选拔,控制辅修专业规模,同一专业招收的辅修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招收辅修学生不得影响对主修学生的正常教学。2019年辅修各专业招生备案数详见附件1。各招生学院将录取名单电子版于6月21日前报教务处,经审核后再交带公章的纸制版,电子版、纸制版的信息需一致。(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收费标准
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按照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分学期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在培养方案中属于必修课程的学分需收费,收费按每学分100元的标准执行(按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从今年开始辅修收费均由银行批扣,学院不再现金收费。第一学期(暑假学期)学费交费时间为7月1日,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统一代扣,其它学期学费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课形式
辅修专业教学形式可根据学生人数多少由开课学院安排。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确定各学期所修课程,并负责组织已录取的学生选课及收费。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
1.在主修专业获得毕业证的前提下,达到辅修专业毕业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如果符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主辅修两个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的,可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因此,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选择辅修专业进行学习的学生,必须达到同名主修专业对大学英语的要求。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函[2014]7号文件精神,从全日制2014级入学的本科新生开始,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证书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学位授予时间可以和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授予时间相同或不同,具体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规定为准。
3.学生如果未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则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专业证书;学生如果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无论是否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以上情况可由学校发给写实性辅修证明。
六、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主修专业的修业年限。
七、招生学院报名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KXⅡ218 吕明英 86361617
管理工程学院:BG506 赵春全 86361579
商学院:BG606西 汪蓓 86361260
法政学院:WW317 马勤 86361283
外国语学院:WW216 程泳 86361309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19年辅修各专业招生备案一览表
附件2: 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2012新版)
附件3: 2018版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
附件4:2019年辅修专业新生报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