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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3     点击数:次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7年立项“国创计划”的24个项目(名单见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17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

    二、资料提交

    请于4月17日前,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1.各项目学生负责人登陆《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 ),提交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并全面完善系统中所有未提交的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信息。

    2.各项目学生负责人点击https://sjdscyjy.jinshuju.com/f/2jQPYV ,或扫描二维码 ,

    在线填写《2017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并将结项报告word版和pdf版、所有有关成果支撑材料(含论文、专利受理或授权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营业执照、先进个人证书、融资协议等)pdf版,压缩在线提交,提交格式分别为2017+学院+项目名称+结题(例:“2017+土木学院+新型绿色高性能石膏基材料的开发与性能研究+结题”),和2017+学院+项目名称+支撑(例:“2017+土木学院+新型绿色高性能石膏基材料的开发与性能研究+支撑”)。

    3.逾期未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和在线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并提交对应结项验收材料和成果支撑材料的,且无合理理由延期结项,视为主动申请终止项目。

    三、结项评审

    1.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的项目进程信息资料提报情况、《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提供的结项报告和支撑资料进行项目鉴定,项目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4 个等级。

    2.对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半年);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学校将撤销项目,剩余30%经费不予拨付,且予以校内通报;

    3.对验收鉴定合格的项目,由学校统一整理存档有关资料,并拨付剩余的30%经费。

    四、咨询方式

    张兆强 联系电话:0531-86361898

    李海涛 手 机:1786052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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