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精神,依据《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17〕31号)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二、项目类别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面向全体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完成、自主管理。鼓励学生团队申请,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可考虑四年级学生),一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一般不担任项目负责人。若项目研究意义重大且确需三年级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必须有不少于50%的一、二年级学生。
(二)申请者或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励志进取,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2.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等有浓厚的兴趣。
3.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创业实践项目除满足以上1-4项条件外,申请人应为已注册公司或已正式运行的学生创业团队,鼓励申报以科技型或与专业结合紧密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理论依据充足、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所申请的项目不得与历年已经结题或正在进行的各级各类研究项目重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鼓励在原有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做深入研究。(项目选题主要范围见附件1。)
(二)项目团队
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不能超过2项。主持在研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指导教师
申报项目必须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配备须经教师、学生同意,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部门聘请指导教师,禁止配备无实际指导作用的教师。
1.每个项目最多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教师最多参与指导2个项目。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的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同时具备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
2.校内教师所指导项目必须和所从事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
3.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三个月,有意向或已确定年度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得指导“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各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应随时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情况。
4.指导教师应富有奉献精神,积极关心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应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践能力,能够切实指导“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执行要求
1.加强项目审核。“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立项后,除因工作调离、退休、毕业、退学等必要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增减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确需更换的要经学校审批后,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备案。
2.加强过程监管。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平台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学校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及时终止项目运行。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推荐报送。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排序,评选结果公示。
4.网络报送。“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学校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学生登陆《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填报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行文报送省教育厅。
六、立项数量和经费
本年度对各学院推荐项目不设限额,择优选拔135项推荐参加教育厅评选,教育厅在学校推荐项目中评选“省创计划”若干,教育部评选“国创计划”若干。对于最终获批教育部“国创计划”立项的项目,学校每项资助1万元,省财政安排资金进行支持和奖励。
七、材料提交
1.纸质版资料提交。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根据所填报项目类别选择附件3、4、5填写,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纸质版各1份于4月17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报送招生就业工作处创业服务站(位于大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2.电子版资料提交。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根据所填报项目类别选择附件3、4、5填写)等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cyxy@sdjzu.edu.cn,材料电子版按以下格式整理:
(1)项目申报书命名格式:2019+学院+项目名称(例:2019+土木学院+BIM技术的实践研究)
(2)项目汇总表命名格式:2019+学院+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例:2019+土木学院+“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申报汇总表)
(3)学院材料汇总文件夹命名格式:2019+学院+训练计划申报材料(例:2019+土木学院+训练计划申报材料)
3.为方便有关事宜和通知发布的即时性,便于申报项目的学生咨询,特设立2019年“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申报QQ群,请申报立项的负责人加入2019年“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预备QQ群,群号:621018378,申请进群请按照“学院+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格式填写入群申请及群备注名,各团队只允许一负责人加入。
4.联系人:张兆强 联系电话:0531-86361898
李海涛 手 机:17860528118
八、其他
1.本年度“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结项的校级优秀项目标准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的校级优秀项目推荐标准(试行)》(附件6)。
2.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未尽事宜依据《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17〕31号)(见附件7)及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