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党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
作者:发布时间:2013-05-09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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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二、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牢固的组织观念,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民主作风。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养成严谨自律的良好品德。
三、全心全意地为师生员工服务,关心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求真务实抓落实。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热爱本职工作,通晓业务,忠于职守,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对党的教育事业忠心耿耿,工作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
五、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开放观念,信息观念,效率观念,竞争观念。善于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