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优秀社团评定制度及山东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社团评优标准
作者:发布时间:2013-05-06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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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参评资格
(1)学生社团注册成立须满一年,注册登记及时。
(2)社团主要负责人年度内无违纪和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3)学生社团年度无违纪现象;
(4)遵守《山东建筑大学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机电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初评为合格。
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附加分30)
(一)组织建设(35分)
(1)社团换届与社团干部的产生4分。
① 社团能够在社团总会会规定的时间内换届2分;
(2)社团必须有自己的支持单位(指导老师)并其能履行应尽的义务4分。
(3)社团有自己明确的章程并且执行力得当2分。
(4)社团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6分。
① 社团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3分;
② 社团会员能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献计献策3分;
(5)社团资料、网页管理情况8分。
① 社团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了个人档案且档案记录详实3分;
② 社团资料完善,管理有序2分;
③ 社团网页拥有一个完善的系统和运行机制3分;
(6)社团新会员按时注册2分。
(7)社团负责人参加社团总会会议情况9分。
(二)活动开展(45分)
(1)社团递交工作、活动计划和总结情况15分
① 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10分;
② 社团在大型活动中能够按时递交计划和总结5分。
(2)社会活动资料建立情况20分。
① 建立了本社团活动、工作的管理资料15分;
② 社团资料有专人管理,记录详实5分。
(3)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且模范遵守《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0分
(三)经费管理(20分)
(1)社团财务制度与财务支出计划7分。
① 社团建立了清晰的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4分;
② 社团及时上缴财务支出计划,主动配合社团总会财务检查3分:
(2)经费来源的渠道畅通(如拉赞助、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求得活动的援助等)5分:
(3)社团会员会费收缴使用情况8分。
① 社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费标准收缴会费3分;
② 社团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和建设活动支出管理,符合有关规定5分。
(四)加分项目(30)
1.评比程序
(1)学生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社团活动声像材料等;
(2)院社团联合会依自评材料对学生社团进行评选;
(3)社团联合会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指导老师,经老师评选无异宣布评选结果。
2.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
各社团按照自己的考核办法对会员进行内部考核,对表现优秀者可以推荐参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校级重点社团2名,院级社团1名。
3.优秀社团评比材料如下:
(1)、社团评优申请;
(2)、社团年终工作总结;
(3)、社团年度财务报表;
(4)、指导教师或挂靠单位对本社团的评价。
4.奖励措施
(1)、优秀社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将得到学院通报表扬与奖励;
(2)、优秀社团将得到学校经费的重点扶持;
(3)、社团负责人、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加分在《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定办法》上有明确界定;
(4)、优秀社团及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获奖证书加盖团总支、院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5)、各社团除了对本社团表现出色的成员加以通报表扬以外,不得擅自颁发证书予以奖励。
5.惩戒措施
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责令其整顿或撤销负责人,直至取缔该社团:
(1)违反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不服从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者;
(3)六个月内无任何活动、机构涣散者;
(4)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者;
(5)未经批准,私刻社团公章者;
(6)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者;
(7)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者。
优秀个人的评定
优秀会员、优秀社团干部条件:按院团委的优秀个人评定方法进行评定。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校内所有经合法程序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山东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本章程的有关细则,校团委可以依据本章程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