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院首页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3-06-07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依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鲁建大校字[2006]1号),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任职资格及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遴选

依据鲁建大校字[2006]1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执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可参加本次遴选;校内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副导师工作经历(我校已备案副导师人员名单见附件2),个人到校科研经费余额,理工科专业不少于2万元,其它学科专业不少于1万元,经费到校时间不得晚于2013年5月31日。

(二)校外导师遴选

校外兼职导师以各学科已建立或筹建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术骨干为主要遴选对象,以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二、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导师遴选条件、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二)6月13日—14日,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其中:电子版发至:wsh@sdjzu.edu.cn,联系电话:86367035,联系人:王少华)。

校内参加导师遴选人员须提交: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表》(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指导工作总结(附件4) 、《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5);还须提交申报材料中所列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本人独立使用的课题研究经费本等。

   新调入人员已是原单位研究生导师的,提交导师遴选文件或聘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新调入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备案表》(附件6)、《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5);

校外参加导师遴选人员须提交:《山东建筑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7)、《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5)

副导师申报人员须提交《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副导师备案表》(附件8)。

(三)研究生处学位办将通过审核的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后,发文公布。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鲁建大校字[2006]1号)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备案人员名单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表

附件4: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指导工作总结

附件5: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附件6:山东建筑大学新调入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备案表

附件7:山东建筑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8: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副导师备案表

研究生处

201364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