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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24信息来源: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浏览: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全面了解和把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情况,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1〕9号)(附件1)要求,现将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中期检查范围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重点检查和掌握学生课题研究进行的内容、进度和程度,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的问题;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位论文;建立预警机制,对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告诫,对不适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进行淘汰,确保培养质量;检查研究条件和导师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工作程序

(一)中期报告会。各学院应在11月30日前以公开报告会的形式完成检查,检查工作计划提前一周报本学院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员,以便进行监督和指导。

1、会议组成

各学位点应在学院统一指导下成立若干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中期检查小组,成员中除导师外至少有1人参加过该生选题审议会。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小组成员须为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聘请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担任成员,并积极邀请校外合作导师参加。每个考核小组设1名组长负责主持报告会,配备秘书1名,协助完成中期检查的筹备、联络并做好记录。

2、会议流程

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首先,研究生按照论文中期检查的内容要求向检查小组进行PPT演示汇报,对照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中的论文工作计划汇报论文进展情况,重点汇报论文构思、主体结构及实验数据等阶段性成果,汇报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其次,导师对研究生前段研究工作进行介绍,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包括学习研究态度,自学能力、科研能力、文献综述能力、论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工作计划等。再次,检查小组成员提出质询和建议,一般不少于三个问题,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最后,检查小组成员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匿名打分,以平均分确定中期检查等级。

3、会议材料

研究生应于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后,提交经导师、检查小组组长签字的《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用于校研究生处学位办抽查(学位办以此为依据审核答辩条件);另外,研究生和导师各存一份,以便定期检查论文工作。

(二)学院总结。检查结束后,学院应总结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必要时召开全院导师会议,总结经验,对普遍或严重问题、未通过学生名单等事项进行通报,提出工作要求。12月10日前,各学院将《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结果》(附件3)和附有校级督导签字的《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报告》(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科(BG417)备案,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417办公室,QQ:1994752711。

(三)学校总结。12月底前,学校将约谈中期检查问题较多的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及导师,进行整改。同时,在研究生处网页对未通过选题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具体评判标准参照《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级为D的,视为中期检查不通过,由学院作出延期6个月答辩的处理。评定等级为C的,由学院安排合适方式进行复检,复检评定等级为C及以下等级的,由学院做出延期6个月答辩的处理。

研究生须按要求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参加中期检查者,不得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结果

附件4: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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