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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暖气分户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08浏览次数:

各位住户:

近几年,1号楼室内暖气设施严重老化、堵塞,影响了居民采暖;室外地下主供暖管道锈蚀严重,一直在勉强使用。目前,室外地下主供暖管道已无法维修和继续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今年的供暖工作顺利进行,经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与供热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在征求部分住户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于今年对1号楼进行暖气分户改造,请各位住户支持,如不改造,今冬将无法供暖。

一、文本资料收集

因改造工作需要,住户需提交以下文本资料: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房产证复印件2份(体现房屋所有权人和房产面积的页面、房屋分户平面图页面);

3.无房产证的住户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和同一户型的复印件。

二、资料收集时间、地点

1.收集时间:4月17日(周六)上午8:30—11:30。

2.收集地点:楼下现场收集

收集时间如与个人安排有冲突,可于17日前将相关资料交至和平校区水电收费处,地点:解放桥和平校区院内,小高层3单元口对面。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改造施工单位

济南热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汇通热力有限公司

(二)改造交费标准

共有三个改造交费标准,住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1.交费标准一:125元/㎡(建筑面积),含室外、室内所有安装施工费用。

2.交费标准二: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与交费标准一不同的是,住户继续使用原旧暖气片。

3.交费标准三: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住户自行对室内暖气按分户模式改造,施工公司负责室外安装施工及管道碰接。

(三)关于计量装置

本次改造,不安装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故不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注:对按标准二交费的住户,施工单位不保证室内温度是否达标及暖气片漏水维修和更换;对按标准三交费的住户,施工单位不负责室内暖气系统的调试和维修,不保证室内温度是否达标。

四、有关工作要求

资料收集完毕,尚有房产面积核对、图纸公示、收费、施工等大量工作需要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请住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五、联系电话

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段老师,86367754 13255319333

济南汇通热力有限公司:张经理 15253109838

收费时间和方式,待图纸公示时一并通知。

请相互转告,并请有关租客将上述情况告知房主。

                           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

                               济南汇通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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