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出国(境)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以推动新形势下出国(境)培训工作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关键核心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为重点,统筹出国(境)培训交流,推动出国(境)培训工作在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深化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需求调研和立项分析,针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问题以及国际合作重要内容等确定培训主题,明确培训内容,精选参训人员,优选境外机构,精心设计课程。培训主题和内容应与组团单位主要业务相符、与拟前往国家(地区)优势领域相符、与境外培训机构培训特长相符;参训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是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岗位职责与培训内容直接相关。
(三)鼓励结合国内教学科研需要与国外同行开展专题教学科研培训项目,增加专业技术、科研人员特别是后备骨干人才中长期培训比重。对于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科研开发、生产试制以 及基础研究等领域需要,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类项目,以及纳入政府间双多边交流合作协议的项目,实行培训计划绿色通道制度。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立项、执行、结项总结和成果跟踪等环节的 全过程监管。把培训成果和项目执行率作为衡量培训工作的关键指标。
二、 申报重点
培训分为管理、专业技术、企业管理、高技能、农业、社会工作六类,鼓励各单位围绕中央和我省重大人才工程、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以及国际合作交流重点任务等进行申报,突出以下重点:
(一)围绕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创新体系、培育创新文化为目标,支持关键领域和环节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重大发展战略研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民生保障、数字经济、金融监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等涉及宏观管理和改革创新的培训项目。
(三)围绕“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支持在沿线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学科、产业和创新领域,面向“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相关领域以及国别区域资源研究、跨文化交流等培训项目。
(四)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重大战略,支持相关区域(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和人才培养的特色项目。
(五)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培训项目。
(六)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已纳入政府间双多边交流合作协议、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成效的各类培训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各部门提出培训计划,填写《2024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1),充分说明立项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要根据与外方机构对接洽谈的实际情况,明确填报境外培训机构。
(二)出国培训项目需要省级出国培训经费资助的单位,须同时提交《2024年省级出国培训经费资助申请》(附件2),说明资助项目经费预算来源、资助人员范围、人数和申请经费数。
请将上述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于2024年2月15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国际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我校于2月18日报送省科技厅。
四、 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详细填写项目计划信息。属于政府间协议或境外资助的项目应在申报时予以说明,境外资助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境外资助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背景说明。拟选派的人员组成须在申请表中作出说明。《申请表》中专家评审组意见栏由我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并注明专家的身份;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二)每团一般不超过25人,参团人员原则上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过55周岁。根据需要控制境外培训时间,亚洲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可压缩至10天,欧美等其他国家可压缩至14天。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国家或地区作为培训目的地,境外培训地点不得超过两个城市。鼓励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超过1年。
(三)慎重选用境外培训机构。各组团单位要认真选择专业对口的境外培训机构,并坚持:一是多家比较,形成竞争。具体了解,是否办过类似班次,效果如何,直接征询已参训学员的评价;二是充分沟通,预估成效。协商师资、活动等具体问题,对培训效果事前达成一致;三是直接选择境外培训机构,减少中间环节,禁止国内中介代办培训项目手续。
(四)对团组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中长期(90天以上)培训人员及短期培训随团翻译,应具有BFT 高级或相当外语水平证书。
(五)鼓励创新培训方式。鼓励各单位用好“请进来”外国专家资源,依托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重点外国专家计划机制、合作平台等,支持本土化开展境外培训交流或组织“类海外”培训。鼓励将线上出国培训纳入预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成效。
国际处联系人:赵金静;手机号码:13255689307
邮箱:zhaojinjing2007@sdjzu.edu.cn
附件:1.2024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请表
2.2024年省级出国培训经费资助申请
国际交流合作处 党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