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2011年度省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已经结束。我校共有四位教师通过山东省自筹经费出国留学评审,获得2011年度山东省自筹经费出国留学资格。具体情况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院部 | 职称 | 留学 国别 | 留学时限(月) | 外语培训 | 1 | 王远成 | 男 | 热能工程学院 | 教授 | 澳大利亚 | 6 | 培训 | 2 | 邵萍 | 女 | 外国语学院 | 副教授 | 美国 | 6 |
| 3 | 丁燕 | 女 | 法政学院 | 讲师 | 新加坡 | 6 | 培训 | 4 | 魏东 | 男 | 人事处 | 讲师 | 美国 | 6 | 培训 |
(1)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底。留学人员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学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成行的,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原则上不再延期出国留学资格。 (2)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改变留学国别或延长在外学习时间。如因学业或单位需要确需改变留学国别或延长在外学习时间,应由留学人员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被录取的留学人员中,外语成绩未达标的,必须参加外语培训,达标后方可派出。 (4)省教育厅、人事厅将于2012年初安排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被录取为省政府自筹经费出国留学人员,如有被其他出国留学、进修资助机构录取的,省里的资助自动取消。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被录取人员,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被录取人员出国学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