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2    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校直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1234号),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使更多的教师有出国留学深造的机会,加快我校人才培养步伐,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留学基金。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条件的我校正式职工均可申请。

二、申请者请认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并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者所在单位需严格把关,根据学科建设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近两年内不能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不合格、出现教学事故等现象的教职工,所在单位不得推荐出国留学。所在单位将《山东建筑大学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于201211163333日之前(过期不再补报)报国际处。国际处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根据我校推荐上报人数不超过4人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择优进行选拔,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三、经学校同意可以上报教育厅的人员在国际处的协助下自行准备上报所需材料,通过国际处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省教育厅。

四、关于外语水平的要求:请申请者附相关材料证明自己的外语水平。有关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情况可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eea.edu.cn,有意将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请自行到考试中心报名参加考试。

五、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查阅相关网站或直接向学校国际处咨询。

咨询电话:86367302   联系人:孙好为  李潇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现在我校教职工可以申报的出国留学基金至少有两类,分别是国家留学基金和省政府资助基金。每年国家首先开始申报(一般是一月初开始申报,三月中旬结束,七月份出结果),然后是省政府资助基金(包括教育厅国际处受理的省自筹资金资助项目和教育厅人事处受理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资助费用国家公派资助高于省公派资助(省公派资助额度约为国家公派的60%)。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建筑大学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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