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的遴选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关于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外语要求、提交材料等要求,均严格按照遴选通知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执行(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符合该项目规定的申报条件及《山东建筑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9]28号)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统一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人员请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审批表》(见附件4),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审批表》于2021年11月8日下午三点前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学校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学校层面的推荐选拔,学校同意申报的人员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在国际处指导下进行网上申报并另行通知提交最终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三、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赵金静;电话:86367302,13255689307
邮箱:12885@sdjz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附件:1.关于启动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的遴选通知
2.2021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选派简章
3.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
4.山东建筑大学因公出国审批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才工作处
2021年10月26日
编审:孙好为
审稿: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