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来源: 作者:赵金静 发布日期: 2018-06-25浏览:

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经学校评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及评审,我校有3名学生获得英国朴茨茅斯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助(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被录取学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现将有关派出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资助期限等以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变更。为避免与毕业时间冲突,我校录取的3名学生须于2018年8月派出,2019年6月回国,派出时间为10个月。留英期间,我校同时保留其学籍,并实行学分互认。留学人员须严格按照此时间派出。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学生的派出任务为课程学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根据我校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签订的相关协议,我校选派的学生须按照朴茨茅斯大学国际学生的标准缴纳一学年的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我校选派学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派出方式均为直接派出,留学人员可直接到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留学人员派出前应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报到证》、预领奖学金手续。

请留学人员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认真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执行。

五、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六、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校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同时和国内外导师密切联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七、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后,应按协议要求回国,须自回国之日起十日内到学校学院报到,须自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八、留学人员派出前,各相关学院或部门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对国外研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确保按期派出。

九、留学人员派出后,各相关学院或部门应加强跟踪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学校做好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十、请各相关学院依照本通知做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处联系。

联系人:赵金静  李潇  电话:86367302 86361368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18年第一批)录取学生名单

附件2:关于印发《山东建筑大学学生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大校字[2010]129号 )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6月25日


编审:孙好为

审稿:陈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