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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信息来源: 暂无作者: 发布日期: 2013-05-22浏览次数: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是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以及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服务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 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涉外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落实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2. 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3. 负责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工作;负责各类临时因公出国工作;

4. 负责各类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制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负责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拔、派出及管理工作;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制订学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用计划,负责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公寓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港澳台事务,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7. 负责国外临时来访、短期外国专家学者的来访接待工作;

8. 负责对外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宣传、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 负责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与国外高校进行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针对在校生不断开展校际交流学生项目;

10. 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项目甚至资金支持学校发展;负责学校的国际宣传工作;完成交办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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