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有教职工53人,法学专任教师28人,社会工作专任教师15人,思政教师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博士26人,博士化率55.32%,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学院还聘请法院、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律师等行业专家15人为兼职(客座)教授,7人为兼职硕士生导师,22人为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与我院专职师资优势互补,共同培育复合型高水平毕业生。
其中,法学专任教师博士化率70.37%,生师比16:1,9名教师具有海外著名高校访学经历,比例达29.6%。22名教师具有律师、法官或仲裁员工作经验,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1.48%;1名教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1名入选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14人担任各级政府专家委员会委员或顾问库咨询专家,多名教师参与省级以上立法论证。基本形成“学科带头人”+“特色授课团队”教学科研团队,5人次连续三年获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1人获评省级教学名师,1人获评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获评首批“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社会工作专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1人,1人通过高级社工师考试,3人拥有中级社工师证;1人担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专家顾问,4人担任山东省社工专家委员会委员,2人担任济南市社工专家委员会委员,2人担任济南市社工协会理事,2人担任济南市社工督导。2人获“省齐鲁和谐使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