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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年09月26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对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分党校负责学生学员的选拔、登记、编班和培训,教工学员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党校,由学校党校负责组织培训。

二、培训与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2020年9月26日-10月18日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前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四、培训方式

党校培训实行课堂教学、实践培训和自学互学相结合。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4学时,由分党校组织实施。

1.课堂教学:由分党校安排学校党课讲师主讲,授课内容主要参照本期党校培训内容要求。

2.实践培训:由分党校组织参观考察、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主题实践活动。

3.自学互学:由分党校依托兴趣小组、协会社团、微型讲堂、网上党校、论坛讲座等载体组织自学和互学。

五、培训考核

学员完成党校培训所有环节,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学校党校结业证书。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组成如下:

1.课堂教学考核。学员参加党校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理论考试卷面成绩不足60分者本期培训不予结业。

2.实践培训考核。实践培训成绩20分,由分党校按参加次数和表现效果计成绩。

3.自学互学考核。自学成绩20分,由分党校按参加次数和表现效果计成绩。

4.考勤管理考核。考勤成绩10分。由分党校按学员上党课、参加实践活动及自学互学活动的纪律表现和考勤记录确定成绩。

每位学员提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手写参加党校培训总结,并装入培养考察档案。

六、其他要求

1.各分党校接到通知后,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安排相关培训工作,培训安排、学员名单、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等材料及时报学校党校。

2.党校培训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

3.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的要求,各分党校应安排学校聘任的党课讲师团成员讲课,并主动与分工联系的校党委委员联系沟通,适当安排上党课。

4.下半年理论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前,本次考试仍采取网络考试形式,各分党校可独立或联合其他分党校集中考试,请提前三天将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的学员名单(附学号)报学校党校。

5.在培训全程中要严格考勤,考勤记录留存备查。

7.参考材料: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学校统一配发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www.people.com.cn灯塔党建在线”。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