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切实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接收、登记、保管工作。
2、新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对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没有党员档案者,不予接收。
3、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和有关规定,审核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程序,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要重点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要审查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主体是否具有接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存在问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要及时与原单位及其上级党组织进行联系,认真负责地把好新生党员的质量关。《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年满18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章第19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4、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学院党委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可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6、各学院党委要在新生报到3周内完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并完成相关数据统计汇总(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于9月26日之前将相关纸质表格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jzdxzz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8日
附件1:2016级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统计表
附件2:2016级新生党员关系转接统计一览表
附件3:2016级新生党员审核不符合规定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