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党建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规章制度 

党员发展

 党建动态 
 基层风采 
 通知公告 
 党员发展 
 党员管理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员发展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安排熟悉党务,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有关信息登记工作,务必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情况,合理确定他们的组织关系去向,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做到应转尽转、应落尽落。要定期跟踪回访,督促他们尽快将组织关系落实到具体党支部。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信息收集及完善工作
   1.填写并审核《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毕业生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规范名称,认真填写《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填写好并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的《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电子表格请于6月24日前发送至dwzzb@sdjzu.edu.cn,纸质版 (省内、省外)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并由书记签字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2.完善维护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

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之前,要先登录“灯塔—党建在线”平台进行毕业生党员的个人信息维护,主要包括:学历(按照2019年7月获取的学历进行维护)、人员类别(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及时进行维护转正时间和类别)、工作岗位(根据实际统一维护成本专科、研究生)、手机号码(要求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后再换号码)、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人可以改成辅导员老师)等信息。
  (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毕业生党员转往山东省内单位
   转往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全部实行网上转接。毕业生核实接收党组织详细名称(与“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内一致),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在“灯塔—党建在线”发起,层层审查办理。
 转往学校内其他党组织(包括院内转)的,由基层党委(党支部)在“灯塔—党建在线”直接办理内部转接。

注意,一定要上传组织关系转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考取研究生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工作合同、三方协议,党组织接收函、单位接收证明等。

2.毕业生党员转往山东省外单位
   转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今年仍采用传统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式进行,灯塔平台先不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毕业生需持纸质介绍信到省外单位报到。
   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向一般由毕业生本人核实提供。抬头处填写的党组织必须是独立的县级以上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而不是总支或支部,更不是行政单位。
(三)做好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和介绍信回执联回收工作
   根据规定,转往省内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不需要毕业生本人提供纸质回执,但是各基层党组织要密切关注网上转接流程是否完毕,对未及时接收的单位的党员,要提醒其督促单位落实情况。
   转往省外单位的党员,由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做好介绍信回执联保存工作。

各学院党委要利用9月份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时机,督促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及时接转关系,将已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的介绍信打印留存,出省毕业生的介绍信回执联要及时存档,并将统计情况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该项工作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
   (四)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留学、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办法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换(补)开的办理办法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情况进行审查,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本人填写《换(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2),基层党委审核盖章,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因派遣单位发生变动或发现有误的,省内的由毕业生联系原接收党组织逐级退信,本人填写《换(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附件2),基层党委审核盖章,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需持原介绍信和相关证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换信。原则上最多换开一次介绍信。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接工作,指定专人对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认真整理,确定所有材料完整无误后,方可归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坚决避免错装、漏装现象。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课结业证、政审材料、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以及认为有必要归档的其他材料。

对于已经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学院也应将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等在内的相关材料装入档案,以便于他们到新单位后继续接受培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培训,统一标准、步聚,统筹做好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要采取录相取证、交接签字等必要的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和转接过程中的证据保存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圆满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 1.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换(补)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

      3.《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注意事项

4.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

5.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