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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4-2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需各学院报送《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课程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资格

1.热爱学生工作,具备一定的就业工作经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识到位,责任心强

2.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2)讲师及以上职称。

3)本科毕业连续从事学生工作三年以上。

3.新进教师应通过岗前培训。

二、合班注意事宜

1.尽量选择同一学院内专业或相似专业合班。

2.合班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班级,合班人数请勿超过200人。建议原则上按如下方式合班教学。如果某个专业某个年级(如土木04)为5个班,则3/2合班;如果为6个班,则3/3合班;如果为7个班,则3/4合班;如果为8个班,则3/3/2或者4/4合班;如果为9个班,则3/3/3合班;如果10个班,则3/3/4合班;如11个班,则3/4/4合班……依次类推,即合班时,先按3个班合班,然后再考虑4个班合班。

3.请尽量不要一个合班安排多位教师授课。

4.各学院需开设《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课的2021级班级表,见《山东建筑大学2021级各学院班级及人数一览表(初定)》(附件1),请根据以上1-3的要求,填写《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教学任务表(见附件2)。

5、对于需用多媒体授课的,须在附件备注栏中填写“多媒体”字样。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报送。请各学院424日下午5:00点前,将本学院《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教学任务表(9-12周)发至邮箱weibin@sdjzu.edu.cn学院材料命名格式:学院+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教学任务表,学院(例:土木学院+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教学任务表)。

2.因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教学任务经课表确定后,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不得随意更改,请各学院谨慎填写任务表。

3.联系人:魏彬86367128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1级各学院班级及人数一览表(初定).xls

               附件2:《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教学任务表.xlsx

招生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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