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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说明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6-14浏览次数:

各学院:

6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定于2020年6月至11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山东省教育厅暂未发布参赛通知,为方便各学院提前动员本院师生参赛,以及方便广大师生尽早做好参赛准备,特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山东省对竞赛的奖励

2019年获山东省金奖的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同时,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 万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2020年的奖励政策请以山东省教育厅的正式竞赛通知为准。2019年,我校获省金奖4项,4个项目的参赛师生共获奖金20万元。

二、关于学校竞赛的安排

1.校级竞赛阶段的各种培训和选拔将采用线上形式举行,经费扶持将根据学校划拨的该项竞赛经费预算情况确定,具体另行通知。

2.学校竞赛的通知将于山东省教育厅发布正式竞赛通知后,根据山东省要求和安排确定,有关事宜可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具体以学校正式的竞赛通知为准。

(1)关于项目数量。各学院报名数量可暂按去年的标准,即按照各学院须达到20%的在校生参赛率;高教主赛道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5项以上;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3项以上。

(2)关于日程安排。预计学校校级比赛7月中旬结束。

3.参赛指导教师信息群建立。为及时传达最新竞赛信息、发布培训讲座通知、分享竞赛资料等,以更好地、更广泛地提高我校指导教师的参赛水平,现建立建大“互联网+”大赛指导教师微信群,欢迎有意参加大赛的我校广大教师扫描二维码加入,进入群后,请更改备注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生和校外人员请不要加入。


4.参赛学生群将根据竞赛安排适时建立,具体另行通知。

5.项目的挖掘。往年获国家级、省级金奖和银奖的项目,有很多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赛项目,也有很多是毕业5年之内校友的公司,各学院可广泛发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共同参赛,广泛发动毕业5年之内的创业校友参赛,以更好的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获得好成绩的几率。

三、关于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四、关于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如下(最终版以学校竞赛正式通知为准)。

(一)高教主赛道的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参赛组别和对象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6)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其他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见附件1,各学院和广大师生可详细查看。

2.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3.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张兆强    电话:0531-86361898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