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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建筑大学第六期创业实验班招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12-04浏览次数:

关于山东建筑大学第六期创业实验班招生的通知

各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创业学院成立于2014年1月,依据《创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安排,现开展第六期创业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创业实验班通过一种开放式的教育模式,进行综合素质的“强化训练”,使学生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创业就业和全面发展,培养未来的商业精英。

二、培养特色

1.标准化管理

■班级制管理。实验班实行班级制管理(学生学籍和院系均不调整),设班主任和助理,建立学员档案,严格课程考勤和考核,禁止无故迟到、旷课。

■动态式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对于因故中途申请退出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经学院审核同意,办理退出手续且在创业实验班官方平台公布;对于不遵守实验班管理规定的学员,予以劝退。学员退出前已修学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定。

2.个性化培养

■开放式教学。采取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讲座等形式,鼓励学生自学、讨论、研究,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向交流。

■专业化指导。为学生配备创业导师,获得与企业家、公司高管、专业导师“面对面”的机会,包括与投资家洽谈的机会。

■实战式体验。针对性开展项目实操训练,安排到企业参加创业体验、创业交流与访问等。

■灵活式授课。学制一年半,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一学年安排授课,一般在晚上、周末、假期进行。

3.特色化考核

■选修学分认定。理论课程以公选课性质开设,考核合格,学员中的本科生最多可获得10个选修学分(学分须修类别和数量,以学员所在学院的要求为准进行)。

■创新学分认定。实践课程的考核由招生就业工作处协调提供证明材料,学员中的本科生按相关规定到本学院办理认定创新学分手续。

■结业证颁发。学员结业可获得“山东建筑大学创业实验班结业证书”,证书上显示所修课程及成绩,初次考核未通过者,不予授予结业证书,可申请跟随下一期学员重修,考核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结业标准为达到德育培养目标,修完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且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

(2)在教育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人社部“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团中央“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3)获得专利授权证书;

(4)注册企业。

4.持续化服务

■创业园入驻。优秀学员可组建团队,经综合评估的优秀项目,可进入创业园孵化。

■资金扶持。凭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创业扶持资金,将拥有的专利、技术、点子等变成现实中的产品。

■跟踪式指导。建立跟踪反馈信息库,通过创业学院同学会等交流平台,至少对学员发展情况跟踪指导5年。

三、修学课程

1.理论课程:《创新创业素养》、《军事素质拓展》、《专利申请及分析》、《电子商务》、《创业理论》

2.实践课程:创业party(企业家讲座、交流)、企业实践、创业实训、项目实践

四、选拔事宜

1.报名条件。

(1)具有一定潜质及强烈创业意愿,且明确今后以创业作为事业规划的2018级本专科学生。

(2)对创业学院



“梦想、行动、坚持、责任”的院训有高度的认同感,入选后能严格遵守创业学院的各项规定。

2.招生人数:60人。

3.选拔流程。

(1)自愿报名(12月4日12月9日)

①线上信息提交。感兴趣的学生,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认真、完整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报名链接:https://sjdscyjy.jinshuju.com/f/sVJ15G

②现场信息确认。请本人于报名当天或第二天晚上20:3022:00,持学

生证或校园卡至招生就业工作处-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创业服务站(位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现场签字确认,逾期未现场信息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筛选录用(12月10日12月23日)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适合方式组织选拔,如:笔试,面试,培训考核、沙盘模拟等。

(3)名单公布(12月24日12月30日)

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创业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五、其他

1.实验班暂不收取学费,如后期学校政策调整,将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报名咨询:

(1)电话

张兆强 电话:0531-86361898

贾鑫宇 电话:17866613170

 (2)报名咨询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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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