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建大校字【2012】158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审稿:李小松
编审:耿军
终审:张念军
上一条: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学校处级干部差旅费用报销的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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