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 现将2020级新生户口征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省内生源: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上半联),按照先后顺序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省内迁户学生名单》(附件1)。
省外生源: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上半联),按照先后顺序填写《山东建筑大学省外迁户学生名单》(附件2)。
二、具体要求
1. 按照公安部门最新规定,新生应当在2020年11月前办理完落户事宜,如有延误当年不再办理,需等到2021年后按照老生落户的原则办理。故新生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请各学院一定通知到每位符合迁户条件的学生。
2. 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统一收齐相关材料,检查无误、加盖公章后交至安全管理处户籍室(BG103),联系电话:86361116。
3. 因户口迁移工作涉及个人重要资料,所以请负责新生工作的老师亲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由学生代办。
附:《山东建筑大学省内落户人员名单》
《山东建筑大学省外落户人员名单》
安全管理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