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需要,现对我校机动车信息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1.教职工车辆入校前需履行备案程序,进校时方能自动抬杆放行。非备案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工车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备案:一是通过“智慧建大”APP线上备案;二是通过线下填写表格形式进行备案。
3.临时入校车辆通过“智慧建大”APP,按要求提前进行备案,新购置车辆在未完成备案前,禁止入校。
4.因前期提供信息不全,现在造成车辆门禁系统无法识别的教职员工车辆,请尽快到车辆服务中心(学校正门南侧)完善相关备案手续。
5.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对申请备案车辆进行严格把关,并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安全管理处审核。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车辆审批工作,认真核对车辆、人员信息,切实担负起对入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或将车辆借给他人,给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造成危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管理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