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校内发文 | 信息公开 | 大事记 | 支部建设 | 下载专区 
现在是: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快递>>正文
 
学校获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高等教育合作中心—中亚中心常务理事单位
2026-07-21 08:50 申荣荣  法学院

近日,我校正式获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高等教育合作中心—中亚中心(以下简称“中亚中心”)常务理事单位。这是对我校办学实力、国际合作能力以及在建筑与工程领域影响力的高度认可,标志着我校在服务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深度融入上合组织框架下的中亚地区务实合作中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高等教育合作中心于2025年9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挂牌成立,是上合组织三大合作中心之一,聚焦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人文交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亚中心作为其二级机构,致力于打造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人文交流、智库建设及产教融合于一体的高水平国际教育合作平台,理事会则是其核心决策与治理机构。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化国际化办学格局,积极推进与中亚地区高校及机构的深度交流合作。此前,学校代表团曾出访乌兹别克斯坦,与塔什干建筑与土木工程大学等院校在教育教学、人才联合培养、技术转移及项目合作方面签署协议,并就联合办学、师生互派、双学位授予及实习就业基地建设达成广泛共识,为此次入选常务理事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实务基础。

此次获任常务理事单位,将为我校进一步拓展与中亚国家高校的交流、深化中外合作办学、促进建筑类学科国际科研协同与青年师生交流提供更高层次的平台支撑。未来,学校将依托中亚中心这一机制化平台,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在绿色建筑、智慧城市、遗产保护、涉外工程法治人才等领域与中亚伙伴开展务实合作,携手各方共建紧密的上合教育共同体,为推动中国与中亚地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山建大力量”。

审稿:朱宝丽

编辑:李嘉麒

终审:李   展

上一条:杨景波书记参加第十九届百名专家淄博行暨产学研融合发展座谈会
下一条:校领导与产教融合学院厚德书院第一学生党支部开展座谈交流
关闭窗口

教育厅网站 | 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 | 山东建筑大学信息公开网


版权所有山东建筑大学  鲁ICP备06022497号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政编码:250101
电话:86367173